【导读】研分析城市海绵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方向并划定重点区域,进行系统科学的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本底研究并提出当地适用的海绵措施应用建议。
4.1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4.1.1 应调研分析城市海绵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方向并划定重点区域,进行系统科学的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本底研究并提出当地适用的海绵措施应用建议。
4.1.2 确定城市规划范围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细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各项目标和控制指标。
4.1.3 以流域、排水分区建设条件等为要素,划分不同管控分区,并拟定相应的管控指引。
4.1.4 明确建筑与小区、绿化与广场、城市道路和城市水系等的海绵建设要求和主要措施;根据需要,应以流域、排水分区等为单位,按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的要求,编制海绵建设工程系统化方案,落实公共海绵设施规模及用地。
4.1.5 应划定海绵城市建设近远期规划建设范围,拟定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
4.1.6 应协调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
4.2规划专章编制技术要求
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的成果中均应包含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专章。
Ⅰ城市总体规划
4.2.1 海绵城市专章应统筹确定全域海绵城市建设核心指标,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性目标,并提出实施策略,引导下层次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4.2.2 海绵城市专章应以因地制宜、资源共享为原则,针对不同区域提出分区管控目标。
4.2.3 海绵城市专章的主要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对城市海绵生态敏感性的评价,综合考虑山、水、林、田、湖、草的结构,构建海绵空间布局。
2开展基于现状调查与分析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现状评价,总结现状存在问题并进行趋势研判。
3提出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指向的总体规划策略。
4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指引下的城市开发导向和系统布局。
5围绕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构建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
6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性导向和工程性手段。
Ⅱ控制性详细规划
4.2.4 海绵城市专章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要求,并以相关海绵专项规划或专题研究报告为依据,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方向,指导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和项目推进。
4.2.5 海绵城市专章的主要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影响因素分析,包括区域水文地质、竖向体系、功能区划、容积率、绿地率、绿色海绵设施状况、防洪排涝系统、雨污水系统等。
2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与要求,并依据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或专题研究报告,将适用于控规范围的相关指标或目标分解到各个管控单元。
3明确各类规划用地中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主要措施,合理布局并落实控规范围内的区域性海绵设施。
4将各地块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或指标、管控要求等纳入控规图则。
5海绵城市建设专章应提出的指标包括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
6针对各地块提出的海绵设施配置建议,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
7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落实河湖水面率、绿地率等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提出的海绵城市控制性指标。
4.2.6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应布局海绵措施,确保达到控规提出的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