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管渠系统中排水泵站的服务范围和泵站排出口位置,应与排水管渠系统设计流量相匹配;排水泵站兼顾排涝时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相协调;排水泵站规模在满足设计重现期要求的前提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7 排水泵站
5.7.1 管渠系统中排水泵站的服务范围和泵站排出口位置,应与排水管渠系统设计流量相匹配;排水泵站兼顾排涝时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相协调;排水泵站规模在满足设计重现期要求的前提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7.2 排水地块与受纳水体间距大于800m、最不利点地面高程和受纳水位之间高差小于0.8m的分流制排水系统地区需采用强排模式。
5.7.3 雨水泵站宜设在地势低洼、易汇集区域雨水的地点,且宜靠近受纳水体。
5.7.4 排水泵站出水口宜设置消能设施,出水口流速宜小于0.5m/s。
5.7.5 用地紧张的地区可采用一体化泵站。设置格栅时,应便于清理,且应使进水稳定,避免造成漩涡。
5.7.6 泵站配电、自控等设备的安全高度,应按该地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进行校核,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止设备受淹的措施。
5.7.7 排水泵站应设置污水泵,将漏失至雨水系统的污水抽排至污水系统。
5.8 调蓄池
5.8.1 调蓄池根据排水体制类型分为雨水调蓄池和合流调蓄池。
5.8.2 雨水调蓄池的设计应符合《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和《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 51222的规定。
5.8.3 雨水调蓄按功能类型可分为雨水综合利用、径流污染控制、削峰调蓄和排涝除险调蓄。
5.8.4 雨水调蓄池宜兼顾多种功能,通过多种调蓄方式的组合达到调蓄目标,且宜采用数学模型进行方案优化。
5.8.5雨水调蓄池进水时间应根据区域降雨情况和产汇流情况综合分析后选取。
5.8.6 雨水调蓄池的位置应根据调蓄目的、管渠布置、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
5.8.7 用于削减峰值流量的雨水调蓄池宜优先利用现有调蓄空间或排水设施,应将汇水面积内的雨水径流引至调蓄空间,并应在降雨停止后有序排放。
5.8.8 雨水调蓄池入流管的管径应根据入流口的峰值入流量确定,出水管的管径应根据调蓄量、排空时间及排水泵运行组合综合确定。
5.8.9 雨水调蓄池建设形式应充分考虑周边荷载、建筑及地质条件等因素,可釆用室外地埋式蓄水模块、硅砂砌块水池、混凝土水池等。
5.8.10 雨水调蓄池设置在地下构筑物内时,应在室外设置超调蓄能力的溢流措施。
5.8.11 当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不能即时处理输送系统输送的合流污水量时,应设置合流溢流污染控制调蓄池,其规模应根据输送合流污水量、污水处理系统的规模、相应的降雨间隔时间及受纳水体水质要求综合确定。
5.8.12 合流溢流污染控制调蓄池宜设置在合流输送管系统中或末端溢流口处,宜为地下式。
5.8.13 合流溢流污染控制调蓄池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同时应考虑通风除臭设施。
5.8.14 地上建筑密集、地下浅层空间无利用条件的区域可采用隧道调蓄。
5.8.15 调蓄池应设置清淤冲洗等维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