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02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称: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245-2022。本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2023年02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称: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245-2022。本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于出版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公开标准全文。
扩展阅读:
《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前言:
前 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公示》(粤建科函[2015]2367号)文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运营组织;4.车辆、限界;5.线路;6.轨道;7.车站建筑;8.装修与导向;9.高架结构;10.地下结构;11.通风空调;12.给水与排水;13.供电;14.通信;15.信号;16.自动扶梯、电梯;17.自动售检票系统及乘客服务系统;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20.运营控制中心;21.车辆基地;22.综合监控;23.门禁系统;24.站台屏蔽门;25.防掩门与人防工程;26.防灾;27.环境保护;28.安防系统;29.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30.安检系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调性条文的解释,由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未涉及专利。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质量与技术研发中心,邮编:510010,邮箱:weiyongmei@dtsjy.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史海欧、王迪军、翟利华、吴 嘉、周再玲、唐亚琳、王 建、黄力平、朱建峰、周 杨、周灿朗、谭 玮、姜宝臣、田连生、王阳明、孙元广、吴殿华、饶美婉、徐文田、刘增华、欧阳开、兰 闯、龙育才、朱 斌、韩国俊、赵 斌、张 亮、刘淑燕、潘 茜、程继武、杨思谋、严 东、李现森、富东兵、林玉鹏、何建梅、郑 翔、罗信伟、王静伟、罗 慧、熊晓锋、朱志伟、朱云冲、李立颖、刘从胜、刘 文、朱莉莉、高 敏、李艳春、姜美利、王 媛、韦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