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16年,我厅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湘建建〔2016〕196号),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构件生产、施工、监理等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以及监督机构的监督责任,规范了相关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监督机构的监督程序,确保装配式建筑建设的质量安全,文件在执行过程中运行良好。目前,该文件已经超过使用年限(5年),考虑到此文件对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重要指导意义,仍有继续执行的必要,因此拟正文内容基本不变,修订后重新发布。
二、修订过程
2023年3月,我厅启动文件修订工作,召集相关处室反复讨论修改文件内容。2023年6月在厅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文件内容。12月5日,党组会审议通过。
三、修订内容
1、文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修改为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
2、将依据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14〕12号)替换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理由:湘政发〔2014〕12号文已过期。
3、将原文十一条第(一)款中“结构构件深化设计”内容删除。理由:结构构件深化设计在施工图审查之后,另应鼓励结构构件深化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融为一体设计。
4、将原文第十三条第(四)款最后一句“其中,对预制构件连接灌浆作业应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修改为“其中,对预制构件连接灌浆作业、空腔混凝土浇筑作业应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增加了空腔混凝土浇筑作业应全过程质量管控要求。理由:我省发布的《湖南省装配整体式钢筋焊接网叠合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提出了空腔混凝土浇筑作业有关要求。
5、原文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七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增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有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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