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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化城市更新改革,权力下放促效率提升

更新时间:2024-11-12 建设快讯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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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领域的改革,强化市级统筹与区级决策,实现审批提速提效,加快城市更新的步伐。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6〕32号),旨在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领域的改革,强化市级统筹与区级决策,实现审批提速提效,加快城市更新的步伐。这一实施意见是对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改革决定的具体落实,标志着城市更新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随着深圳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更新成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途径。然而,传统的审批流程繁琐复杂,制约了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效率。为此,深圳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改革,通过调整职权分配,将部分市级权限下放到区级,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实施意见,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现审批流程的简化与优化,确保城市更新项目能够更快地落地实施。同时,改革还将加强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区在执行城市更新任务时能够更好地配合和支持。

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将市规划国土委的部分职能转移至各区。这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规划审批、土地和建筑物信息核查、用地报批、地价核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一系列职权。此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职能也由市住房建设局调整至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行使。

为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改革还提出了调整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的体制机制,建议聘请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以便更好地审议所在区域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除了上述主要改革内容外,实施意见还强调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如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等措施,以提高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多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为了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实施意见对各区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各区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详细的职权事项目录,作为审批管理的依据。同时,各区还需加强信息和档案管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此外,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对各区的业务指导,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稳妥推进。各区还需加强行政监察和廉政风险教育,制定防控措施,防范廉政风险。

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实施意见特别指出,在改革决定发布之前已受理的相关事项,将由原受理部门继续办理。而对于已通过市规划国土委审查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规划项目,则由市规划国土委完成后续工作,其余事项则转由各区负责。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预计深圳市的城市更新工作将更加高效、透明。此次改革不仅有利于加速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也将为深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未来,随着更多项目的落地,城市面貌将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有望得到显著提升。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在城市更新领域的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相信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深圳的城市更新工作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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