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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省级层面打出“组合拳”

更新时间:2024-11-15 建设快讯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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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推广“光伏+建筑”应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促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推广“光伏+建筑”应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促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大力推进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在8月下旬专门下发省政府同意的工作方案基础上,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又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城乡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指引(第一版)》等政策文件,联合省相关单位指导开展广东省“光伏+建筑”农房设计大赛,征集“光伏+建筑”优秀案例,组织专家赴试点区域调研指导、制作宣传视频,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积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试点各项工作。《通知》要求,一是严把试点项目规划设计关,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开发建设,编制与地域特色相结合的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建筑光伏与环境风貌有机融合。二是合理区分风貌管控重点,各试点区域要根据本地实际区分城乡建筑风貌管控一般区域和重点区域,合理确定管控要求,实现经济性和美观性的有机统一,按照整洁、协调、美观的基本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在建筑构件中融入当地鲜明文化特色。三是切实把握风貌管控要点,探索研究适合本地区风貌管控提升的光伏+建筑项目施工作业方法,全过程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建设。四是推动试点建设与风貌提升融合并进,妥善处理建筑风貌提升和项目成本的关系,推动国资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引进高水平的专业设计单位开展整体风貌设计。五是总结提炼风貌管控先进经验,鼓励基层推进理念、方法、机制创新,努力打造一批典型示范和特色样板,不断形成和推出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案例。鼓励各试点区域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具有地域特色的光伏+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和图集。

《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指引(第一版)》从名词释义入手,从项目资源评估、模式选择、报装备案、风貌管控、项目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全过程实施指南。据悉,省级层面将根据各试点区域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在联合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联合攻关的基础上,更新升级工作指引,为各地试点工作提供实操性指南。

广东省“光伏+建筑”农房设计大赛也于近日开始面向全社会征集设计作品,征集时间持续至2025年1月10日。本次大赛主题为“光伏点‘靓’农房 助力乡村又绿又美”,征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规划设计单位、高校院所和从事光伏、新能源等相关行业的团队、个人等。大赛包含广府民系、潮汕民系、客家民系三种风格,共设六个组别,分别为广府光伏农房组别、广府农房连片整治组别、潮汕光伏农房组别、潮汕农房连片整治组别、客家光伏农房组别、客家农房连片整治组别,要求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进行设计。其中,广府光伏农房、潮汕光伏农房、客家光伏农房三个组别,参赛者应以单体光伏农房风貌塑造为目标,自主选择基底面积为80平方米、12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单栋农房进行加装光伏设计,并以立面效果图、鸟瞰图的形式,展现农房整体风貌;广府农房连片整治组别、潮汕农房连片整治组别、客家农房连片整治组别应以提供连片整治设计方案,在我省广府、潮汕、客家民系范围内自选连片农房进行整治设计,并以街区立面效果图、总体鸟瞰图的形式,展现连片光伏农房风貌。

此次大赛将于2025年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评出大赛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进行3个月左右的现场推广后,于5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并选出专业奖和人气奖,其中专业奖每个组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3名,人气奖每个组别设置3名。

连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调研组,持续赴广州花都及从化、湛江雷州、茂名高州、深圳、东莞等地开展调研指导,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此外,为全方位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实施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如协调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配合金融机构出台专项贷款服务套餐,已推动专项贷款在多个试点区域落地;通过制作宣传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光伏+建筑”等知识;加快修订相关标准编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将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指导省太阳能行业协会,举办光伏产品供需对接和展览会,组织相关企业以及业主代表,观摩光伏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助力“光伏+建筑”试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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