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山西省发布了《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这一文件不仅为山西省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还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旨在推动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到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优化。
山西省发布了《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一文件不仅为山西省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还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旨在推动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到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优化。《规划》的出台,不仅是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落实,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标志着山西省在建筑垃圾处理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垃圾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2023年山西省建筑垃圾清运量已达到3300万吨,是2019年的1.97倍。目前,建筑垃圾主要采用填埋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处理方式,其中资源化处理多以简单筛分处理结合渣土再利用为主,综合利用量约1600万吨/年,利用率48.48%。然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不均衡、综合利用水平低等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制约了建筑垃圾的高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规划目标与任务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山西省将基本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到2030年,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9座,总设计处理能力827万吨/年;远期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7座,总设计处理能力520万吨/年。到2030年,全省新增资源化处理能力1329万吨/年,总处理规模达到2985.5万吨/年。
标准规范:2026年底前,制订《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设置运行规范》等标准规范,全省设区城市完成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信息化建设:除太原市外,其余设区城市应将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初步实现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山西省建筑垃圾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具体措施
1. 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规划》强调,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是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为此,山西省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BIM技术,采取其他源头减量措施。到2025年底,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得高于300吨,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2. 分类收运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是确保建筑垃圾有效处理的关键环节。《规划》要求,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在运输过程中要实行分类运输,不得混装混运,防止环境污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超速超载及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检查。行政审批部门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对不落实相关规定的运输单位吊销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3. 末端处理
根据建筑垃圾的不同种类,可采取填埋、焚烧或资源化利用等末端处理方式。《规划》提出,工程渣土主要进行场地平整或基础回填,可就地利用实现源头减量;工程泥浆、拆除垃圾采用“资源化利用为主,填埋为辅”的处理模式,最大化实现资源化利用;装修垃圾及施工垃圾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破碎分选后实现再生利用,分选后暂时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进入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弃物及有害垃圾进入危废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他不可利用的物质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 存量建筑垃圾治理
针对现有的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非正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点,《规划》提出了具体的治理措施。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将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环境污染管控,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非正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点将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根据各市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容量、自身经济条件、非正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点污染程度等因素,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市政府将严格控制增量,加大对建筑垃圾私拉乱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形成震慑。
5. 信息化管理
《规划》强调,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是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效率的重要手段。全省将搭建信息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平台,利用“互联网+再生资源”的新型模式和路径,实现建筑垃圾从工地收运到生产车间资源化处理,再到再生产品销售全过程的线上管理。实现“数据结构化,流程标准化,业务在线化,沟通移动化”,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上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建筑垃圾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影响与趋势
1. 推动绿色发展
《规划》提出的各项措施,将有力推动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助力山西省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2. 提升行业水平
通过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将促进再生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的整体水平。同时,也将为相关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 完善法规标准
《规划》提出制订《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设置运行规范》等标准规范,将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治理的法规政策体系,为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强化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将极大提高建筑垃圾治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实现全过程监管,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升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建筑垃圾治理的效果,还将为其他领域的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5. 促进社会参与
《规划》的实施,将增强社会各界对建筑垃圾治理的关注和支持,促进公众参与建筑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将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
山西省此次发布的《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不仅为当地建筑垃圾的高效处理指明了方向,也为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城市建设将更加绿色、更加智能。山西省的这一举措,将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有益的示范,推动我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