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行动的最新工作要求,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打造一批医院病房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提高医院病房装修品质。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含疾控中心),市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行动的最新工作要求,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打造一批医院病房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提高医院病房装修品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局起草《关于推进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研究,于11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分别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粤政易)。各单位、部门如无修改意见可直接通过粤政易回复,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请市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协会协助转发收集整理相关企业意见。
附件:关于推进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http://fszj.foshan.gov.cn/attachment/0/486/486584/6189061.doc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关于推进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改造
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行动的最新工作要求,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打造一批医院病房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山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等相关要求,立足我市泛家居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提高医院病房装修品质,提升市民的体验感和获得感,现就推进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改造提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装配化装修的定义
装配化装修是指运用集成化设计方法,统筹隔墙与墙面系统、吊顶系统、楼地面系统、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内门窗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收纳与家具系统等,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内装部品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
二、工作目标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新建、既有和改扩建医院病房装修过程中应用装配化装修技术,促进部品部件标准化、内部装修集成化、改造提升快速化,统筹完善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切实改善医院住院环境。依托我市泛家居产业基础,营造完善的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产业链,构建特色鲜明、一体集成、体验升级的医院病房装修模式,提高装配化装修的认同度。
到2025年底,全市新开工一批新建医院装配化装修项目,医院病房更新改造提升或二次装修项目装配化装修应用比例大大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发包方式。在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时,对采用装配化装修的投标方案可给予一定技术加分。鼓励发包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对装配化装修项目进行发包。装配化装修项目可视为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发包人可自主决定资格审查方式。在建或已竣工装配化装修工程可作为装配化装修工程类似业绩。鼓励具备装配化装修能力的专业企业与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承接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项目。
(二)推进集成设计。装配化装修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原则,推进通用化、数字化、标准化设计。新开工医院装修项目原则上应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考虑装配化装修相关内容,在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同步进行装配化装修设计。更新改造提升或二次装修项目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外,还应结合结构安全、抗震加固、消防供电、感染防控、废物处置等做好改造提升,执行现有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设计标准。鼓励应用BIM技术正向设计,推动BIM模型有效传递和集成应用。
(三)开展装修评价。装配化装修项目设计施工应符合《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JGJ/T491-2021)相关要求,隔墙、墙面、吊顶、楼地面、厨房、卫生间、管线工艺做法及节点大样可参照《佛山市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导则》。装配化装修评价分两阶段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阶段,设计阶段进行预评价,按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计算内装修装配率,符合《佛山市装配化装修评价指引》各评分项最低分要求,且装配率不低于50%;
2.第二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后,装修达到全装修标准,按竣工验收资料再次计算内装修装配率,由主管部门进行装配化装修评价确定,出具装配化装修评价意见书。
(四)提升改造品质。在不影响主体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设计过程应考虑为有需要且具备改造基础的无独立卫生间病房增设独立卫生间,合理增设公共卫生间;更新改造提升或二次装修项目应重点关注设施陈旧、功能缺失的卫生间,完善洗浴、通风、防滑、照明、取暖、紧急呼叫等功能;施工过程要加强无障碍建设,推动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合理加装坡道、连廊、辅助扶手、移乘设备等设施,同步考虑地面防滑、标识指引、灯光照明、低位服务等功能。
(五)完善计价依据。建立健全装配化装修计价依据,逐步发布装配化装修相关部品部件价格信息,引导市场合理定价。积极探索建立无价材料价格数据库,将无国标、非标部品部件逐步纳入价格信息发布体系,为确定标准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价等提供依据。
(六)推广绿色建材。进一步充实我市绿色建材入库企业和建材目录,扩大墙面、地面、吊顶、卫浴、门窗等装配化装修部品部件入库品类和数量,推广医院病房装修采用绿色建材产品。支持为医院病房装修提供产品的符合条件生产供应企业纳入绿色建材入库企业清单。
(七)加强精细管理。市、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病房改造提升过渡期患者收住转院预案,确保改造提升过程中和完成后,住院供给不减少、服务不中断。装配化装修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承诺工期开展作业,施工环境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过程确保低噪、无尘、绿色,最大程度降低对非施工区域正常就医人员及环境的影响。发挥考核引导作用,将患者对病房设施条件的感受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齐推共进,积极推动一批医院病房改造装配化装修项目,加强政策研究和技术对接,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总结评估,推动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政策、方案、成果落地见效,形成一批创新经验示范典型案例。
(二)强化项目监管。落实病房改造提升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全过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改造提升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强化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住院设施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设计回访、定期体检,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大要素保障。支持装配化装修工作政策举措,在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示范创建、诚信激励、科研计划,以及资金分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智能建造在装配化装修环节应用。
(四)开展宣传推广。积极开展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宣传展示活动,通过现场会、交流会、讲座、展览等方式,提升社会认知度和百姓认可度。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装配化装修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经验做法。开展技术培训宣贯,提升装配化装修理念和实践能力。
附件:关于推进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佛山住建局关于征求《关于推进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佛山住建局关于征求《关于推进医院病房装配化装修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建筑工程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