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便于群众申请补贴,经研究,我局新制定了《梅州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补充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便于群众申请补贴,经研究,我局新制定了《梅州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补充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
梅州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补充工作指引
日前,我局印发了《梅州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工作指引》,补贴方式是消费者购买物品材料后到镇街提交申请补贴材料;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便于群众申请补贴,经研究决定,我局增加第二种补贴方式,即:消费者购买物品和材料前领取补贴券,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即享补贴;以上两种补贴方式消费者可任选其一。消费者选择第二种补贴方式时按我局新制定的《梅州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补充工作指引》执行,补充工作指引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筹备完成后陆续上线。活动期间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的原则给予补贴,如活动资金申请完毕,则终止补贴资格申请。
二、补贴品类及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家装厨卫销售商家购买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给予补贴。
(一)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1.成品门窗及配件;2.水泥及砂浆;3.木质地板及板材;4.瓷砖及石材;5.涂料;6.天花吊顶;7.厨卫改造产品;8.卫浴产品;9.管线管材;10.节能灯具;共10类。
(二)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1.适老化改造产品;2.适老家具;共2类。
三、补贴标准及规则
(一)补贴标准
1.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12类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满足1级能效(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
2.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12类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及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每类产品最多享受一次折扣,同一类产品购买不限件数,补贴不超过2000元。
3.个人消费者消费所有产品享受的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4.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5.每笔订单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单券单类单票)。
(二)补贴规则
个人消费者提交信息至活动平台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在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购买产品,根据购买产品及其能效(水效)标准领取补贴券,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立享补贴。
1.补贴券领取后,3个自然日有效,过期失效;失效后,个人消费者可在页面重新领券再使用,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最多支持失效重领2次。
2.补贴券自领取日起如在3天内发生全额退款,补贴券可退回,用户可在此券原有效期内重新使用;如7天后发生退款,名额视作已使用,补贴券不予退回。
3.补贴券原则上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仅用于消费者本人消费核销。
4.补贴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
四、补贴申请及发放流程
(一)领取补贴资格
消费者到销售商家选购产品时,需通过活动平台登记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并通过省以旧换新资格检验系统的核验,审核通过后,由消费者个人自行领取补贴券,或由销售商家根据消费者意向购买的产品品类及其能效(水效)标准,引导消费者领取补贴券。
(二)购买产品并支付货款
消费者获得补贴券后,可在平台内不同的商家使用,通过活动平台付款购买产品,即买即领即享补贴,交易完成后核销补贴券。
(三)销售商家填写交易信息并申请补贴
销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发票内容应列明购买人姓名、购买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每项产品销售金额及总销售金额。商家通过活动平台填写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发票识别号、销售商家等信息,上传产品购置发票照片、产品购置支付凭证照片、产品能效(水效)标识照片。
(四)交易数据导出
活动平台导出参与活动商家上传的交易信息、核销交易数据(包括商家PID、订单ID和交易金额等信息)。
(五)交易数据审核
根据活动平台导出的交易数据由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如审核不通过,将通知参与活动商家核实并上传正确的交易信息;如查实为非真实有效交易,将追回补贴。
(六)拨款流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至参与活动商家提供的银行账号。
五、补贴申请条件
(一)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且购买产品需用于个人居家装修(改造、更新),在其他省市未享受过当地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促销补贴。
(二)个人消费者需成功完成国家、省、市各级的资格核验,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国家、省暂未开放其他证件类型的核验通道,如国家、省有进一步要求,则遵照执行,下同)、手机号码等信息。
六、活动平台
“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用于校验消费者领取资格、发放云闪付补贴券、针对补贴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等功能。
“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在补贴券申领过程中校验消费者是否具备本市的发放资格,在申领后,平台将消费者资格视为已使用。
七、活动商家
梅州市辖区内依法经营、符合条件的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销售商家自愿报名参加活动。
八、宣传推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通过官方媒体、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媒体等渠道开展我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宣传推广。设计包括“一图读懂”和“一问一答”在内的多样化宣传资料,以最为简洁直观的形式向公众展示活动参与的具体条件、要求和流程,激发广大消费者的参与热情,共同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九、监督检查
(一)参加活动的商家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券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二)参加活动的商家对以旧换新交易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的交易信息或交易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获得本补贴券补贴资金。
(三)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发现商家存在作假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提供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券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办部门将收回已发补贴券补贴资金,取消商家参与活动的资格。
(四)如发现商家、补贴申请人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券补贴资金,将按照失信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如发现交易异常,参与活动的企业需要提供真实交易记录、监控视频及相关凭证资料配合调查。
(六)活动结束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活动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十、其他事项
(一)购买活动产品须如实开具发票,发票金额需与商品售价相同,即发票金额为最终实际付款价格+政府补贴金额。
(二)如补贴申请人成功核销补贴后发生退货,则应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
(三)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活动平台执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解决。
(四)本补充工作指引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梅州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补充工作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补充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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