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JD 37-003-2024)和《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JD 37-002-2024),标志着山东省在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方面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JD 37-003-2024)和《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JD 37-002-2024),标志着山东省在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方面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两份技术导则是基于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意见的响应,旨在规范全省范围内历史建筑的修缮与保护工作,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妥善维护,并促进其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合理利用。
历史建筑的价值保护与利用原则
根据导则内容,历史建筑保护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分类保护的原则。真实性原则要求历史建筑本身及其所反映的历史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可识别且可考证的;完整性原则强调对历史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保护,以保持其整体风貌的一致性;而分类保护原则则依据历史建筑的价值评估、保存状况和质量等级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历史建筑的利用也需遵循价值保护、需求导向、整体协调、效益均衡以及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合理利用提升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历史与现代生活的和谐共存。
修缮技术导则的具体内容
1. 修缮工作的基本原则
《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规定了历史建筑修缮的基本流程和技术要求。修缮过程中应优先考虑使用原工艺、原做法,当原工艺失传时,则采用相近工艺进行修复,并最大程度地还原原貌。对于价值要素部位,应先行制作样板并组织验收,确保修缮干预程度符合要求。此外,施工中还需注意环境保护,减少对历史建筑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2. 结构加固与抗震设计
针对结构安全问题,导则提出了一系列加固设计标准。结构加固设计应注重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采用替代材料时应对历史建筑无害,并进行专题论证。对于需要抗震加固的历史建筑,应在综合考虑价值要素保护、抗震性能提升和使用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加固后的结构后续使用年限一般不少于30年,并定期检查其状态。
3. 机电设计与设施优化
在机电系统的设计上,如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等,导则要求新增或更换设备时应与历史建筑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同时,鼓励采用高效节能型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例如,在增设厨房和卫生间时,应特别注意防火隔离和防水防潮处理,确保不破坏原有建筑风格。
保护利用技术导则的重点内容
1. 价值要素的认定与保护
《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强调了历史建筑价值要素的重要性,包括建筑形制、平面布局、立面特色、结构构造、装饰艺术等方面。这些价值要素不仅体现了建筑物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也是区分不同类别历史建筑的重要依据。因此,保护工作应围绕这些核心价值要素展开。
2. 预防性保护与日常保养
为了确保历史建筑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导则提倡开展预防性保护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如安防、消防、防雷等方面的建设。同时,重视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建立科学的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病害威胁。
3. 活化利用与功能调整
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是导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调整建筑功能,可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现代社会的需求。例如,传统民居类建筑可以通过改善居住条件来延续原有的居住功能,同时也可增加公共服务和旅游服务设施。而对于名人故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也提出了具体的利用建议,鼓励将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丰富其文化内涵。
工程建设领域的趋势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山东省此次发布的两份技术导则反映了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显著趋势,即在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这不仅是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也是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有效途径之一。
通过实施这些技术导则,预计未来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将更加科学有序,既能有效保留历史记忆,又能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与此同时,这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促进了我国历史建筑保护事业的整体发展。
《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和《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的发布,不仅是对山东省内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有力推动,也为全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树立了典范。它们不仅有助于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还为历史建筑如何融入现代社会提供了实践路径。
原文如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护和利用好优秀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指导和规范全省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利用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业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编号分别为JD37-002-2024、JD37-003-2024,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1.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pdf
2.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