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新疆在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新疆在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该标准的出台不仅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还强调了对自然环境、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多方面的重视,旨在全面提升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新疆作为古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绿洲聚落,这些特色使得新疆的传统村落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意义。然而,在实际保护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忽视老建筑甄别保护、不尊重历史信息完整性、过度改造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也削弱了其社会和经济价值。针对上述挑战,《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调查与评估方法,要求对村域环境、格局风貌、传统建筑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鼓励数字化建设和档案管理,以确保传统村落的信息能够得到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一、强化整体保护,促进活态传承
文件中指出,传统村落保护应遵循整体保护的原则,注重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反映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这意味着,在未来的工程建设中,将更加关注如何保持传统村落原有的空间结构和肌理特征,避免因现代化建设而破坏其独特风貌。此外,为了实现人、物、生活相交融的活态传承,《标准》提出要结合地域条件、文化特征、资源禀赋等因素,采取差异化的保护与利用措施。例如,对于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可以考虑将其改造为博物馆或文化展示中心;而对于一些普通民居,则可以通过功能升级来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二、提升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除了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外,《标准》同样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大对传统村落内道路、给排水系统、电力通信网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特别是针对那些位于偏远山区的传统村落,《标准》建议采用小型化、分散式的污水处理设施,既降低了成本又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另外,考虑到安全因素,《标准》还特别提到了防洪堤坝、滑坡挡土墙等工程应当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将传统防灾方式与现代技术相结合,重视历史上防灾减灾设施的保护与利用。
三、引导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随着乡村旅游市场的日益火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传统村落所蕴含的独特魅力。为此,《标准》鼓励各地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特色产业,如手工艺品制作、民俗体验游等,以此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强调必须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不应以牺牲保护为代价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具体来说,可以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传统村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其中,共同打造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四、加强公众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过程中,公众尤其是当地村民的作用不可忽视。《标准》明确提出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这项工作的主体。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政府可以及时了解村民的需求和意见,从而调整相关政策;而村民也可以参与到项目的规划、实施乃至后期维护当中,增强主人翁意识。除此之外,《标准》还提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进来,包括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志愿者等,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
五、规范编制流程,确保规划科学合理
为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标准》详细规定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编制内容及要求。从现状分析到发展目标设定,再到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标准》都给出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例如,在现状分析阶段,需要绘制1:500~1:2000比例尺的地图,涵盖村落自然环境、传统资源分布等多个方面;而在发展规划部分,则涉及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多个领域。通过对这些细节的关注,《标准》旨在构建一个全面系统的框架体系,为后续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标准》的发布,无疑为新疆的传统村落保护事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它不仅填补了过去政策上的空白,也为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看到更多美丽动人的传统村落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它们不仅是历史文化的见证者,更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伟大成就。
附件:
1.《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标准》起草说明.pdf
https://chaoshi.zjtcn.com/classifydetails/3602433.html
2.《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https://chaoshi.zjtcn.com/classifydetails/3602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