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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办法》解读

更新时间:2025-01-11 建设快讯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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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西藏自治区正式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举措标志着区内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西藏自治区正式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举措标志着区内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该《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提升区内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效能。这不仅为西藏自治区树立了城镇燃气安全的新标杆,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根据《办法》,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统筹指导全区燃气经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能够有效落地。各地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则负责监督所辖区域内的燃气企业落实相关要求,确保每一家企业都能够遵守规定并切实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县市区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并开展工作报告备案工作。此外,《办法》还强调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其中的核心角色,这些企业需分岗位、分专业、分工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明确各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为了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并执行相关规定,企业还需建立健全机制建设、考核、评估工作和培训制度,组织员工进行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他们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面,《办法》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类梳理,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划分为四个级别:重大风险(红色)、较大风险(橙色)、一般风险(黄色)和低风险(蓝色)。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办法》提出了相应的管控措施。例如,对于重大风险,《办法》规定必须制定专项动态监测计划,每月更新一次监测数据或状态,并单独建立档案。同时,还需要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和应急措施,每年至少开展四次应急演练。企业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特性、可能发生的事件后果、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向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人员告知重大风险的具体情况。除此之外,企业还需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办法》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包括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清单以及台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过程形成闭环管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制定全年隐患排查计划,明确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时间、要求、范围和人员等信息。隐患排查计划要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综合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于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及其管控措施,应重点排查。当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发生变更时,或者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企业应及时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对于初步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企业必须立即向主要负责人和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报告。对于一般隐患,应立即整改;而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则需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重大隐患则需编制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治理方案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论证通过后实施,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参与。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应成立验收组进行专项验收,成员应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两名以上具有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验收通过后,应将结论报备给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并申请销号。

监督管理是确保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城镇燃气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管,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未能有效控制安全风险或治理隐患的企业,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必要时还会作出停业整顿等决定,以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办法》还鼓励各级政府燃气管理部门通过购买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方式进行管理,确保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有效、稳定、健康运行。

随着《办法》的逐步落实,预计将会显著提升西藏自治区内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为居民提供更安全可靠的用气环境。长远来看,这将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办法》的实施不仅是对城镇燃气安全的一次重要升级,也是对民生福祉的高度负责,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和承诺。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体系,西藏自治区正朝着建设更加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稳步迈进。

 

原文可点击链接查看:

《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办法》

https://www.zjtcn.com/jianshi/hangyeyaowen/jskx4672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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