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建筑工程领域,单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然而,在单价合同解除后,如果双方对已完成工程量或应付款项存在争议,应该如何进行造价司法鉴定呢?
在建筑工程领域,单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主要是指确定了每单位实物工程量价格的合同形式,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两种主要类型。固定单价合同意味着整个项目完成后,根据竣工图上的工程量来最终结算总价;而可调单价合同则允许根据实际情况或事先约定调整单价,以确定实际结算时的单价。
然而,在单价合同解除后,如果双方对已完成工程量或应付款项存在争议,应该如何进行造价司法鉴定呢?
一、首先看合同约定
当遇到单价合同解除后的争议时,首先要查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相关规定,则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鉴定工作。这是最基本也是最直接的方法。
二、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已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中约定的单价。
对于单价措施项目(如安全措施费等),还需考虑工程的形象进度来进行合理计算。总价措施项目(如临时设施费等)则根据与单价项目的关联程度按比例计算。
三、发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已完成的单价项目按照已完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单价计算。若剩余未完成工程量超过总工程量的15%,则可以适当增加企业管理费作为补偿。
关于总价措施项目,如果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则全额计算;若尚未完全实施,则根据与单价项目的关联度比例计算。
对于未完成的部分,其价值将依据工程所在地统计部门发布的建筑企业统计年报中的利润率来计算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