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工程竣工结算是建筑项目生命周期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关系到项目的最终财务结算,还直接影响到工程款项的支付及工程的正式交付。根据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行业规范,工程竣工结算主要包括以下六个过程。
工程竣工结算是建筑项目生命周期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关系到项目的最终财务结算,还直接影响到工程款项的支付及工程的正式交付。根据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行业规范,工程竣工结算主要包括以下六个过程。
一、提交竣工结算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得到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需要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相关资料。双方将依据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专用条款中提到的价格调整内容来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这是确保所有工作量和费用得到准确记录的第一步。
二、核实与确认
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发包人应在28天内完成核实,并给出确认或修改意见。一旦确认了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应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而承包人在收到款项后的14天内需将已完成的工程移交给发包人。
三、逾期未付款的责任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的28天内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支付工程款,则从第29天开始,发包人需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款项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一步骤保障了承包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四、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若发包人在55天内仍未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承包人可以提议将工程折价给发包人,或者申请法院拍卖该工程,以所得款项优先偿还自己的工程款。这一措施为承包人在极端情况下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五、延迟提交结算资料的处理
如果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被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导致结算无法正常进行或款项不能及时支付,此时:
1、若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必须立即交付;
2、若发包人不急于接收,则承包人需负责保管工程直至问题解决。
六、争议解决机制
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上产生分歧时,双方应按照通用条款中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通过事先约定好的程序和方法来处理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