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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正确处理方式

更新时间:2025-03-14 建设快讯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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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建筑工程领域,当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时,发包人有时会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的法律处理方式有两种:抗辩和反诉。

建筑工程领域,当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时,发包人有时会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的法律处理方式有两种:抗辩和反诉。

一、已竣工验收或实际使用的工程

1、竣工验收合格或实际使用:

如果建设工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者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经实际使用,那么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通常属于保修范围。发包人以此为由拒付或减付工程款的抗辩一般不予支持。

2、例外情况:如果确实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或减少支付工程款。

3、保修责任:

发包人可以提起反诉或另行起诉,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或赔偿修复费用等实际损失。这类请求应按照建设工程保修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尚未竣工验收且未交付使用的工程

1、尚未竣工验收且未交付使用:

如果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且未交付使用,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拒付或减付工程款的,这种情况下可以按抗辩处理。

2、违约金或其他损失: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修理、返工或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法院应告知其提起反诉或另行起诉。

三、涉及其他财产或人身损害的情况

当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赔偿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造成的其他财产或人身损害时,法院应告知其提起反诉或另行起诉。这是因为此类请求超出了单纯的工程款支付争议范畴,涉及更广泛的法律责任。

如何有效处理工程质量争议?

1、合同条款明确化:

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工程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及违约责任,避免后续争议。

2、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定期检查并记录工程质量状况,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依。

3、及时沟通与协商:

在发现质量问题时,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尝试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往往比诉讼更加高效且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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